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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发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风险防范提示

2024-06-06分类:光伏储能 / 光伏储能来源:国网扎兰屯市供电公司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6月4日,国网内蒙古扎兰屯市供电公司发布《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风险防范的提示》。

提示文件指出,近期,在全市范围有多家光伏企业(代理商)和个人以“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为名,与农户(户主)签订屋顶租赁、经营租赁、合作开发等相关协议。国网内蒙古扎兰屯市供电公司发布公示屋顶光伏项目存在4大风险。

其一为金融诈骗风险。以“公司融资,与农户无关”“屋顶分布式光伏只能以个人名义申请”为由,骗取农户个人证件、信息,诱骗农户签订“阴阳合同”和委托书、承诺书等法律文书。合同内容刻意回避“贷款”“偿还租金金额”等敏感内容,将“农户租赁屋顶”变为“农户租用设备”,然后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去融资。后续因劣质材料的电站发电量得不到保证,产生不了太大经济效益,欠银行的贷款月供由农户承担,让农户背上沉重的债务。

其二为质押、维护陷阱风险。合同中存在农户要将电站的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并承担维权与设备维护的义务的等内容。合同中出现无需取得户主同意,光伏项目建设方有权对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等方面内容。

此外,还包括合同陷阱风险,其他备案等方面风险。

详情如下:

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风险防范的提示

扎兰屯市广大城乡群众:

近期,在全市范围有多家光伏企业(代理商)和个人以“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为名,与农户(户主)签订屋顶租赁、经营租赁、合作开发等相关协议。因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涉及法律规定事项多,程序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排除隐患风险,现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关风防范提示如下:

一、金融诈骗风险

以“公司融资,与农户无关”“屋顶分布式光伏只能以个人名义申请”为由,骗取农户个人证件、信息,诱骗农户签订“阴阳合同”和委托书、承诺书等法律文书。合同内容刻意回避“贷款”“偿还租金金额”等敏感内容,将“农户租赁屋顶”变为“农户租用设备”,然后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去融资。后续因劣质材料的电站发电量得不到保证,产生不了太大经济效益,欠银行的贷款月供由农户承担,让农户背上沉重的债务。

二、质押、维护陷阱风险

合同中存在农户要将电站的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并承担维权与设备维护的义务的等内容。合同中出现无需取得户主同意,光伏项目建设方有权对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等方面内容。

三、其他合同陷阱风险

(一)协议签订地在甲乙双方所在地以外的其它地方,协议发生争议且不能友好协商时,向协议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发生争议,需到外地申请仲裁。

(二)在光伏项目建设方指定平台开立收益结算账户,并同意委托三方机构将收益自动划转至项目建设方指定账户或虚拟账号。

(三)要求村民妥善保管、安全防护光伏电站,如导致光伏电站毁损,被认定为严重违约,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提供担保,还需赔偿损失。

(四)房屋交易、拆除、拆迁等,需自费完成光伏电站迁移并恢复正常发电,或者购买光伏电站。

(五)只有网签合同没有纸质签字的合同。

四、其他风险

(一)应知悉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后会破坏房屋结构、漏水、倒塌、刮大风飞板等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

(二)部分未经备案的企业只负责业务推广,当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存在无人售后的问题。

(三)建议所有签字、捺手印的协议(合同)文本等都要向开发企业索要纸质文档并留存。

在此,特提醒广大村民群众提高警惕,在与各类光伏企业(代理商)或个人签订房屋屋顶租赁或合作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时务必了解清楚责任权利、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等问题,避免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国网扎兰屯市供电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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