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如皋市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结合如皋市实际情况,市发改委联合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国网如皋市供电公司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租用他人屋顶以营利性质为目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非自然人)受理,由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后到供电公司申请办理。同时要求各镇区必须严格筛选选择光伏投资合作企业,核实相关资质,鼓励与综合实力雄厚、技术水平先进、品牌优势明显、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合作推进。通知还规范各领域的投资模式,要求合同中必须明确投资方的安全管理、日常运营维护等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持续推动如皋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