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应建尽建、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以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为抓手,推进建筑光伏规模化应用,做强做大光伏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5年起,建筑光伏纳入全省新能源发展总体规模,统筹开发利用,政府投资具备条件的城镇新建(含改、扩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本实现光伏全覆盖,其他建筑光伏能建尽建,基本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建筑光伏开发建设运营模式。
到2027年,新增城镇既有建筑加装光伏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0000兆瓦,建筑光伏一体化在全省各类建筑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应用,基本形成安徽特色建筑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其中指出,加大电网升级改造,推进新型储能建设,提升系统消纳能力,将建筑光伏发电纳入新能源消纳总体规模,服务并网接入。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地区负荷水平、电力系统承载能力、消纳情况统筹项目实施。国网电力企业应提供一站式并网服务,同步开展建筑供电、光伏并网受理。建筑光伏项目未进行消防审验、备案、竣工验收的,不得并网。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904室(邮政编码:2300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ahjskjc@126.com。
联系电话:0551-62871283、62871529。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