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997号,通知讲到:
浮动比例:
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
时段划分:
每年2-5月、9-11月每日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为5小时、低谷时段(含深谷时段)为5小时、平时段为14小时;
每年1月、6-8月、12月每日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为6小时、低谷时段(含深谷时段)为6小时、平时段为12小时。
尖峰、深谷时段原则上全年各不超过1095小时。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