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为期30天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全月现货结算试运行圆满收官。期间,南方能源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全力保障区域电力市场稳妥推进。
南方区域电网覆盖五省(区),东西跨度近2000千米,网内拥有水、煤、核、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等多种电源。云南外送电量超过自身总发电量的一半,贵州外送电量超过总发电量的四分之一,广东受入电量占总发电量约三分之一,广西受入电量占总用电量约15%,东西部资源互补优势明显,电能交换规模大、电网联系密切、市场开发程度较高。
为合理配置各地电力资源、提升清洁能源消纳率,实现区域市场的统一开放,南方能源监管局针对各地标准不一、规则不易的实际,提出适应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的“1+N+5X”规则结构。这份规则由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区域层面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市场结算、信息披露等关键实施细则以及五省(区)内配套实施细则共同构成。按照“边运行、边完善”的原则,南方能源监管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市场基本规则,并结合区域市场试运行情况,对上述规则体系进行持续修改与完善,为规范开展全月结算试运行提供了规则制度支撑。
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近两年来,参与的企业经营主体数量和电源类型不断增多。据统计,今年以来,南方五省(区)近百家新能源企业参与现货市场交易,规模增长约12倍,独立储能电站和抽水蓄能入市实现零的突破。
区域电网范围内开展全月现货结算试运行,改变了传统计划调度模式,同时对省间省内各方经济利益带来一定影响,需要区域、省交易机构、调度机构悉心准备、精心组织,提前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
2024年10月底,南方能源监管局开展区域市场风险防控督导调研,与市场运营机构共同研判会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相应的风险管控预案,督促压实市场监测和风险防控一线责任。
为维护区域市场全月现货结算试运行期间的市场秩序,南方能源监管局事前印发通知,针对电力市场成员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督促按照印发的电力市场信息披露规定披露有关信息。同时,组织市场运营机构按日、周维度报送区域市场运行主要情况,及时掌握市场运行动态。针对现货出清电量、电价出现较大变化等情形,及时向市场运营机构了解情况,针对市场运行中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组织市场运营机构进行专题通报和现场答疑。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两年多来,初步形成了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促进全区域资源最优配置的统一大平台,充分释放区域内电价信号,体现清洁能源富集地区和用电负荷中心的电价差异。”南方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与各方携手,加快建设开放合作、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当电力体制改革排头兵。
下一篇:最新!国家电投领导层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