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强化现有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的刚性执行。
《通知》指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快速提升,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智能电网等新型并网主体广泛涌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由于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相关规范标准较为分散,个别新型并网主体尚未纳入统一调度,导致涉网安全管理出现部分真空,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基于这种形势,《通知》明确6方面19项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准确把握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提升涉网安全性能、加强涉网参数管理、优化并网接入服务、强化并网运行管理和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压实各方涉网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紧扣新形势下能源转型和电力保供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并网安全事故发生。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对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的统一调度管理,做好涉网二次系统和监控系统的技术监督工作。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为并网主体安全并网提供保障。
《通知》强调,要优化涉网管理服务,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对并网主体的专业培训,前置参与并网主体的设计、建设过程,及时指导并网主体解决遇到的涉网技术问题;推动并网主体友好并网,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要对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保证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通信设备等二次系统配置符合要求,避免“带病入网”;推进技术创新与涉网技术标准制修订,积极开展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技术的研究验证及推广应用,推进新技术、新设备的并网标准制修订工作。
《通知》还要求,电力调度机构要强化建模及参数实测管理,落实涉网参数复测要求;优化并网接入服务,电网企业要加强接入电网安全风险评估,电力调度机构要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组织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强化并网接入过程管控,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应组织开展并网验收工作,确保一、二次设备及各类系统满足并网要求。此外,在强化并网运行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强化容量变更管理、加强调控能力和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强化虚拟电厂运行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强化通信运行管理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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