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电投发布高密风光储一体化项目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山东潍坊高密市。项目采购100MW/2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电芯容量不低于 314Ah、电池舱容量不低于 5.015MWh、PCS单支路容量不低于 2.5MW。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高密风光储一体化项目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
专项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和报价。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集成系统所选的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簇、变压器、PCS、BMS、EMS设备符合国标要求的检测认证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其中电芯不接受阶段性认证报告,只接受最终报告(提供资质证明文件)。3.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有储能集成项目供货业绩累计2000MWh及以上容量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合同业绩(且具有5个单体20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并网运行业绩,提供并网证明,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基本资格要求
设备材料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的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