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CHDTDZ002/20-JL-003)
一、招标条件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非生产类项目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蒲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蒲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和乔家湾镇境内,距离蒲县县城约20km,距临汾市约60km。
2.2 项目规模:电站装机容量1200MW,电站共安装4台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单机容量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建设工期:本工程筹建期21个月,施工总工期69个月,其中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4个月,完建期9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60个月。监理服务期限:90个月,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直至本工程完成所有的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尾工项目等工程全过程。开始监理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进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CHDTDZ002/20-JL-00301):本工程所有土建工程(临时工程、永久工程)、施工供水、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包括输水系统钢管制作)、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联合试运转、发包人组织实施的服务于本工程项目的其他零星工程,从招标设计方案评审、筹建期工程施工准备直至整个工程全部完建、缺陷责任期结束、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尾工项目等合同期限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同时,本标还负责对外交通改扩建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备注:
工程质量标准:
(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和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建筑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3%以上。不发生工程质量考核等事件。
(3)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完成率90%及以上,标准工艺应用计划完成率100%,强制性条文执行率100%,杜绝较大质量缺陷。
(4)工程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案卷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第1条至第8条、第10条,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资格条件第9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10 09:00到2024-09-19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30 10:00。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4-09-30 10: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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