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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2x300MW除尘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招标

2024-07-17分类:招投标 / 招投标来源:大唐集团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7月16日,大唐集团发布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x300MW除尘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除尘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 除尘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7DTJC-SG8040

2.2 项目名称:张家口热电 2×300MW 除尘系统设备升级改造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南环路 9 号。

2.4 建设规模:2×300MW 除尘系统。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每台机组除尘系统设备升级改造在 18 个日历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1)负责采购方 1、2 号吸收塔管束式除雾器及其附属设备改造以及改造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其中包括除雾器 1080 套(每台机组 540 套),塔内冲洗水管以及喷嘴改造,塔外冲洗水管道以及阀门改造(10 个 DN50 气动阀门改为电动阀门,包含电缆铺设,操作系统修改、管道保温更换)。改造所涉及吸收塔满堂红脚手架、外保温(800 m2)更换、吸收塔底部淤泥清理 800m3(每台机组400m3)。管束式除雾器区域以及搭设脚手架可能损伤的塔壁处防腐检查及处理1600m2(每台机组 800m2)。

(2)负责 1、2 号机组烟道流场优化改造(包括省煤器出口烟道至电除尘入口烟道烟气数据采集及数值仿真、建模)、根据实验数据结果,出具改造方案,经采购方批准后进行改造施工。改造涉及省煤器出口烟道导流板(12 块,每块7m*1.5m,厚度 6mm),电除尘入口烟道导流板(12 块,每块 5m*1.5m,厚度6mm)更换,防磨处理。电除尘入口烟气均布板,脱硝烟道整流装置更换。省煤器出口烟道(长 9m,宽 7m,高 6m,板材厚 10mm)、电除尘入口烟道(长 3m,宽 3m,高 5m,板材厚 10mm)更换及防磨处理(钢材预估 150 吨)。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涉及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等工作。

(3)本次改造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性能试验报告,电除尘入口两侧烟道流量偏差不大于 8%,在吸收塔入口烟尘含量≤50mg/Nm3(干基、标态、6%氧)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尘含量达到 5mg/Nm3 以下;在入口烟尘含量>50mg/Nm3(干基、标态、6%氧)工况下,除雾器除尘效率达到 90%以上。

(4)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安装施工、试验以及施工所涉及的吸收塔清淤、脚手架、保温等工作及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4 月-投标截止前签订)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脱硫除尘系统改造或 300MW 及以上脱硫深度减排改造或300MW 及以上管束式除雾器改造或 300MW 及以上管束式除雾器安装项目。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脱硫除尘系统改造或 300MW 及以上脱硫深度减排改造或 300MW 及以上管束式除雾器改造或 300MW 及以上管束式除雾器安装项目经理业绩。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6日至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4.4 其他注意事项: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06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南环路 9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2 层

邮编:100040联系人:刘博周

电话:010-68777007(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wangxi@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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