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储能项目(含户用储能)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其子公司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预计采购容量为30MWh,预计总金额39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 1.30元/Wh(含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单价为 0.03 元/Wh(如发生则据实结算,未发生则不支付。)
据了解,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肇庆新区管委会旗下的肇庆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电网旗下的中山市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二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
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储能项目(含户用储能)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储能项目(含户用储能)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储能项目(含户用储能)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
1.2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单位企业自有资金
1.3招标模式:公开招标
1.4招标人: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项目类别:工程类
1.8招标代理:广东粤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计划工期:以项目实际委托为准。
1.10实施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储能项目(含户用储能)进行框架招标,预计采购容量为30MWh,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由需求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
2.2招标范围:
通过本招标项目确认后的中标人,按其中标单价承揽该项工程,并根据实际用电情况对储能项目市场开发及手续办理、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施工建设(含项目管理与协调)及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履约、品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供电局对项目接入意见办理、接入方案的设计、评审、接入施工图纸的设计、评审,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及安装(包含设备吊装、交流线缆、桥架等辅材)、土建施工(含安健环措施)、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等;系统接入电网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相关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检测、研究试验及为投标人投保的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因项目引起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配网侧线路、间隔的改造以及委托具备消防验收资质第三方单位提供消防验收报告等;配合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相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
承包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发包人的相关运维人员办理入场手续等相关工作。
承包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开发、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框架项目内各子项目的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中标单价结算,由招标人或其下属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含 EPC 总承包合同)。
储能项目中的系统包括现场子站建设及主站平台数据接入两部分,其中现场子站建设(含计量)在EPC总承包总包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预留标准接口和协议对接主站;子站接入主站平台数据的接入服务费用列入本 EPC 总承包合同价中,按项目规模及具体情况由 EPC 方据实支付主站平台实施方。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项目验收前提条件之一是主站平台数据接入验收合格。
质保时间为总体工程项目 2 年。
2.3项目清单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本项目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2.4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5投标报价:
1.报价方式:本项目按含税单价(元/Wh)报价。本项目为含税报价,最终实际税率按照设备税率13%(单价占比不少于65%);施工税率9%(单价占比不少于25%);服务税率6%(单价占比100%-设备-施工),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各项税率占比。按四舍五入,最多保留4位小数。
2.有效报价: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为:1.30元/Wh,投标人含税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每瓦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注:本项目 EPC 采购预估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 1.30元/Wh(含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单价为 0.03 元/Wh(如发生则据实结算,未发生则不支付。)
2.6结算方式:按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结算价=(中标含税单价-不可预见费单价)*实际装机容量+实际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按实结算,实际结算金额最高不超过不可预见费单价*实际装机容量。
2.7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2)要求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3)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4)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5)设备采购目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确保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供方资料按期提交;确保设备、材料准时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彩色盖章扫描件)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已完成的以下业绩,详见下表;
投标人类型承担工程任务业绩要求业绩类型非联合体施工设计具备以下其中之一:1、储能项目业绩2、10kV 及以上输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业绩EPC总承包或施工工程业绩联合体(若为联合体,则承担各自工程任务的单位需满足对应业绩要求)施工具备以下业绩其中之一:1、储能项目项目业绩2、10kV 及以上输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业绩EPC 总承包或施工工程业绩设计具备以下业绩其中之一:1、储能项目业绩2、10kV 及以上输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业绩EPC 总承包或工程设计业绩
已完成业绩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如为施工框架合同,则以建设单位的项目订单或委托书或子合同,以及对应的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一项业绩计算。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工期内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担任项目经理全部“个人工程业绩”的截图)。
注: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经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f)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g)其中一项。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施工资质:
g)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