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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024-12-09分类:招投标 / 招投标来源:国家能源集团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新疆电力开都河公司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开都河公司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242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已建察汗乌苏水电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2008年投产发电。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 最大坝高110m,坝后约有4km减水河段,总库容1.25亿m3为Ⅱ等大(2)型工程。已建察汗乌苏水电站工程由大坝、左岸导流洞、右岸溢洪洞、泄洪洞、发电引水系统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泄水建筑物及发电引水系统集中布置于右岸,由岸外向山内分别布置溢洪洞、泄洪洞和发电引水系统。施工导流洞布置于左岸,坝体二期填筑时已进行封堵,导流洞封堵时预留有生态取水口,并埋设有生态放水管,经导流洞自流出流至出口明渠,投入河床。新建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与焉耆县境内,坝址距离库尔勒市140km,距离和静县城约92km。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位于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后右岸约300m,主要工程任务是满足察汗乌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前提下兼顾发电,生态引水发电洞进口段利用已建工程右岸泄洪洞进口段,前321.804m发电洞与原泄洪洞结合,新建引水发电洞布置在泄洪洞左侧,起点位于原泄洪洞桩号泄下0+327.804m(为新建生态电站发电洞桩号生0+000.000m),后通过353m长的发电洞和出口明管段接至电站厂房。工程主要由洞内拦污栅段、洞身段、明管段、岔管及支管段、电站厂房及尾水渠组成,电站装机容量30MW(2×1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46亿kW·h。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生态引水发电洞为2级建筑物,生态厂房及尾水渠为4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疆电力开都河公司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生态引水发电洞(压力钢管含岔管)、发电厂房的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以及为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施工交通、施工导流、施工期水流控制、施工环保、施工水土保持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1)生态引水发电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生态引水发电洞的开挖、支护、钢筋混凝土衬砌、止水、灌浆及拦污栅安装以及压力钢管(含岔管)的采购、运输、制安、试验检测等全部项目。

(2)发电厂房(区)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发电厂房的主厂房(屋面为雁形板形式)、副厂房、尾水建筑物、厂区边坡及排水、防洪、下游河道治理、厂房至联合升压站电缆沟等所有土建及厂房装饰装修工程。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合同所规定所有工程、机电等设备的交货接收、开箱验收、存储、安装、调整、检验、试验、系统调试以及试运行等工作;所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在交货接收后直至设备安装所有二次转运、装卸、仓储等工作。包括设备内部填充、外部涂装、标注,以及补漆、补焊、渗漏处理、设备缺陷处理等工作;负责完成电站消防工程的设备采购、报检以及整个电站的消防工程安装、检测、验收工作;负责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报装、备案、报验等工作。

承包人应按有关条款的规定移交上述工作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接收记录、开箱验收记录、检验证书、安装记录、测试和试验报告、各阶段验收文件和图纸等);完成与本工程施工、安装有关的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协调;完成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服务;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接受提供设备厂家代表的技术指导。

承包人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程设备工厂试验检验、出厂验收、现场交货验收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设备临时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配合电力系统及其他单位的试验和调试(包含但不限于闸门、机组等特殊性能试验、涉网强制性试验等),根据调试要求完成配线、接线和改线等工作。

鉴于相关机电、金结设备未招标,承包人应综合考虑不定因素。负责110kV联合升压站升压送出工程一二次设备等安装、调试及相关方的协调配合。承包人应完成埋件制作、预埋,构件及支架的制作。

(4)输水系统充(排)水试验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输水系统的充水、排水试验工作。包括根据充排水试验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充排水试验大纲、充水、排水及稳压等所有过程。承包人应负责充排水试验全过程的组织、巡视、监测,同时对充排水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包括观测初始数据在内的监测记录和监测报告,并应按监理人指示报送监测成果分析报告。

(5)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生态发电引水洞拦污栅及埋件、电站厂房尾水检修闸门及相应的启闭机(检修电动葫芦、检修桥机)等及其附件的埋设、安装、调试,包括闸门启闭机控制柜的安装、闸门及启闭机本体与控制柜之间的电缆敷设、接线、调试;金属结构设备的验收、卸货、工地内部的运输和仓储等工作。

(6)10kV线路(含光缆)改造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施工区域已有线缆(10kV、光缆)改迁工作及察汗乌苏生态电站至察汗乌苏营地10kV线路(含光缆)改造工程。

(7)预埋件、埋管及接地工程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所有土建项目混凝土内的预埋管道、预埋固定件的采购、制作和安装。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接地装置采购、制作和埋设,包括预留引出的接地连接线及保护工作。

(8)封堵工程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本标范围内生态放水管的封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修球阀、工作球阀阀室及相关设备设施、构筑物的拆除;封堵体混凝土浇筑、灌浆等施工;施工期安全监测设备埋设及相关监测工作。

(9)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本标范围内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0)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全部项目。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的要求,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11)交通工程

承包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场内永久道路(坝后至泄洪洞工作闸井道路的改建)及永久进厂道路(坝后至发电厂房厂区平台道路)的路基、路面、边坡支护及沿线防护设施等全部项目的施工、维护、管理及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负责发包人提供的道路的管理维护。

(12)承包人应承担在永久工程移交前的管理维护及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13)招标文件和图纸包含的其他工程项目。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总工期24个月,计划 2025年1月1日开工,2026年12月31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如开工日期推迟,工期顺延。2.2.2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和静县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独立承担过的水电站发电厂房施工工程及水轮机发电机组(单机≥15MW)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各1份(或同时包含水电站发电厂房施工工程及水轮机发电机组(单机≥15MW)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电站发电厂房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电站发电厂房施工工程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1 17: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2-26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7.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英下路38号

邮编:841000

联 系 人:王永森

电话:0996-5396079

电子邮箱:1207683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分公司)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4号楼425室

邮编:750001

联 系 人:郭飞

电话:0951-6970370

电子邮箱:13707631@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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