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分宜发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同意将第三条建设2x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变更为建设2x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机组,第六条动态投资78.86亿元,其中资本金为15.77亿元变更为动态投资74.6亿元,其中资本金为14.92亿元,详情如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宜发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新余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恳请对国家电投分宜发电厂2x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余发改文〔2024〕10号)、《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投分宜发电厂2x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国家电投江西规划〔202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我委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完成了国家电投分宜发电厂2x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2209-360000-04-01-952694)核准变更的评估。综合考虑评估意见,同意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电投分宜发电厂2x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发改能源〔2022〕1005号)第三条建设2x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变更为建设2x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机组,第六条动态投资78.86亿元,其中资本金为15.77亿元变更为动态投资74.6亿元,其中资本金为14.92亿元,其他事项不变。《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电投分宜发电厂2x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发改能源〔2022〕1005号)继续有效。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