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联合将我省作为全国首批风光资源普查六个试点地区之一,我们高度重视资源普查工作,成立了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涵盖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电网、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专业研究机构及相关能源企业在内的领导小组,制定《青海省新能源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提出“4321”工作目标任务,正在开展梳理开发现状、构建观测网络、搭建管理平台等工作,初步成效已得到国家能源局充分认可。
全省清洁能源资源呈现“水电一条线、光伏两大片、风电三条带”的分布特点,可利用土地面积达29.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42%,风电技术可开发量2.05亿千瓦,光伏技术可开发量25.1亿千瓦,预计“十四五”末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量有望达到8200万千瓦,“十五五”末达到1.4亿千瓦时,将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一是加快观测网络建设。依托工作专班机制,推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尽快完成观测网络建设。二是加快形成普查成果。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前提下,尽快编制完成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报告、高精度风光资源图谱等。三是加快系统平台建设。依托本次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成果,打造集数据整合、分析、可视化、决策支持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直观展示新能源资源的地理分布、储量规模、开发条件等信息,为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