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西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山西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到,本细则所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并网发电厂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黑启动等。
对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当并网发电厂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基本辅助服务时需接受考核。对有偿辅助服务进行补偿,当并网发电厂因自身原因不能被调用或者达不到预定调用标准时需接受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山西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有偿调峰服务补偿,燃煤火电机组启停调峰补偿标准如下:单机容量在100MW以下(含100MW)的机组启停调峰一次,按机组容量补偿1000元/MW。单机容量在100MW以上的机组启停调峰一次,按机组容量补偿2000元/MW。(四)燃气火电机组启停调峰一次,按机组容量补偿1000元/MW,“二拖一”、“一拖一”工况转换的启停调峰容量,按整套机组容量的一半计算。(五)水电机组启停调峰一次,按机组容量补偿7元/MW。现货市场运行期间,有偿调峰辅助服务补偿暂不执行。
关于黑启动服务补偿,(一)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系统运行需要确定黑启动机组,并与黑启动机组所在并网发电厂签订黑启动技术协议。约定黑启动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包括黑启动机组的设备配置、机组响应时间等。(二)对提供黑启动服务的水电厂暂按机组补偿,标准为每台机组2000元/天,全厂最高不超过6000元/天;火电厂暂按机组补偿,标准为每台800元/天,全厂最高不超过2400元/天。(三)电力调度机构确定的黑启动机组报山西能源监管办审核备案。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