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文件,申报项目为已竣工或在建(主体已完工)的建筑项目,依法取得相应建设许可,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
其中,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项目应在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并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核查.具有光伏系统建筑应用的专项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与建筑本体一体化设计、施工。已安装完成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采用屋面光伏应用、墙面光伏应用、“光储直柔”等技术一项以上.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监测系统,具备发电总量、发电功率、通信、安防等实时监测功能。
原文如下: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申报工作,包括: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试点、低碳与近零碳建筑(社区、园区、片区)试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试点、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申报,严格遵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请将相关电子及纸质版材料于9月18日前报送青岛市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崂山区中商国际大厦4楼建筑产业化科)。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何海东,0532-866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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