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以氢能、新型储能、光伏为重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加本地绿色电力供应,加快黄埔、从化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推广氢能及燃料电池在交通、电力等领域应用,推进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支持金融城起步区通过冰蓄冷储能发展区域集中供冷。
全面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对重点区域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现全电气化。逐步对交通枢纽站场、展馆等公共建筑进行电气化改造。对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实行能耗限额管理。
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动碳排放权、电力、多晶硅等服务绿色发展的期货品种上市进程,完善“穗碳”平台等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
鼓励期货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与广州市相关产业企业、贸易企业合作,开展现货交易、期货仓单交易、基差交易、仓单融资等业务,开发碳排放权、电力市场期现货价格指数,满足企业在碳排放权和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多样化的风险管理和融资需求。
全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6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我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广州实际,科学准确处理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分类别明确碳达峰目标任务,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建设目标。
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体系。强化碳排放管理,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碳经济发展。不断推进工业数字化、绿色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广泛推行绿色低碳建造方式,不断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发展绿色道路运输及绿色航运,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低碳转型。推动各类碳汇资源提质增效,创新拓展绿色要素交易产品,促进碳汇能力提升。多层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进一步营造绿色低碳社会氛围。
到2025年,能源供应持续降碳增效,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工业数字化低碳化转型取得一定成效,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交通运输方式更加低碳,碳汇资源不断提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丰富,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零碳示范项目成效初显,全社会低碳意识显著提升。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全面建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数字化赋能低碳化效果显著,城乡建设持续绿色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应用规模大幅增长,绿色要素交易体系基本健全,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显著增强,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保障能源供应绿色安全。
1.坚实筑牢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广州珠江电厂、恒运电厂煤电机组容量替代为大容量高参数的支撑性煤电机组。推进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增城旺隆气电、知识城天然气热电联产等一批高效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多渠道拓展海内外气源,持续完善天然气输配网络。
2.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以氢能、新型储能、光伏为重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加本地绿色电力供应,加快黄埔、从化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推广氢能及燃料电池在交通、电力等领域应用,推进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支持金融城起步区通过冰蓄冷储能发展区域集中供冷。
3.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扩展需求响应资源,推动现有工业用户的辅助、非连续性生产等用电设施灵活性可中断调控改造,在全市需求侧管理平台中逐步吸纳公共建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灵活调节资源。打造广州市储能监管平台,展示广州市储能电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推进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建设。
(二)稳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全面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逐步推进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通过碳预算管理,合理分解能耗强度及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推动重点碳排放单位设立碳排放管理岗位。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进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建设市碳达峰碳中和监测管理平台(穗碳云),实现碳排放的科学监测和智能分析,大幅提升碳排放管理全链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
2.持续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用能设备,推动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设备。鼓励引导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工具加快淘汰,更新使用节能环保新型交通工具,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落实新造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分阶段实施要求和验证机制。分类有序推进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建筑设备更新,重点推进住宅及商业楼宇老旧电梯更新、建筑施工设备更新等工作。
3.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建设一批“两网融合”网点。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后端垃圾处理效率,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和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加快构建“源头落实产生者责任,收集转移过程严格监管,加强末端无害化处置”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园建设。
(三)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
1.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梯度培育重点产业链群,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支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技术装备创新突破,提升电气化普及率。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开展电气化示范区建设。
2.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推动制造业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绿色化转型,大力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与智能制造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提升国产智能技术及产品的质量。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石化、钢铁、水泥、汽车、电子行业及信息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鼓励企业建立碳计量实验室,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统计核算支撑,促进供应链节能降碳,增强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能力。
(四)大力加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1.全面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对重点区域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现全电气化。逐步对交通枢纽站场、展馆等公共建筑进行电气化改造。对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实行能耗限额管理。
2.广泛推行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发展多体系装配式建筑。加强推广绿色建材、绿色施工技术、绿色建造模式。探索实施建筑材料数字化管理,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在施工现场建立废物回收系统,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
(五)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低碳转型。
1.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推进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发展。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一票式”联程客运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近零排放货运通道,推进道路交通近零排放转型。加强公交地铁线网衔接,完善公共交通无障碍出行设施,鼓励发展定制公交、便民巴士等多样化公交服务。
2.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化。持续扩大氢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示范应用规模。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船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航运。以珠江游为重点,有序推动电动船舶应用,优先形成电动船舶示范航线。推动港口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升级,加快现有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
3.加快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在城市公交客运站场、地铁站点、港口码头等公共交通候乘场所推广应用绿色照明、节能空调等节能技术。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站场等场所建设充换电设施。统筹推进汽车加氢站规划布局,鼓励利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改建或扩建加氢设施。
(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有序推动碳汇资源提质增效。推进森林提质增效,积极开展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通过林分改造、补植套种、中幼林抚育、大径级森林培育等措施,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等措施,提升耕地土壤有机碳储量。对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恢复湿地主要生态功能。推动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为国际标杆性湿地公园。在适宜恢复区域营造红树林,在退化区域实施抚育和提质改造,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七)逐步健全绿色要素交易体系。
1.大力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配合做好国家及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容工作。推动完善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开发一批体现生态公益价值的、示范性较强的低碳行为碳普惠方法学。完善广州碳普惠服务平台。支持各区及符合条件的园区、机构申报碳账户、碳普惠、碳汇等绿色普惠金融创新试点。
2.丰富绿色要素交易产品。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动碳排放权、电力、多晶硅等服务绿色发展的期货品种上市进程。完善“穗碳”平台等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强化数据支撑,扩大应用场景。强化绿证在用能预算、碳排放预算管理及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中的应用。
3.持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按照国家、省的部署,有序推进生态产品统计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逐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金融领域的运用。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华南国家植物园、国家级湿地公园等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领域和生态友好型项目,开发符合生态碳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特点的金融产品。
(八)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
推进多层次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各区在综合性片区、产业园区、综合交通、建筑楼宇、工业制造、居民社区等类别中打造一批省级、市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按照园区、工厂、建筑、交通等类别制定零碳项目评价标准体系,分条线分批次筛选并认定一批零碳试点示范项目。开发推广零碳公园、零碳新型农房等一批零碳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