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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发布 大力推进智能开关站所、台区建设改造

2024-07-12分类:电力资讯 / 电力资讯来源:温州市发改委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州市发改委制定了《温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明确了温州市能源生产领域光伏设备需更新1.52兆瓦、能源利用领域工业用能设备需淘汰更新1795台(套)等目标任务。通过系列举措,推动温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着力打造能源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文件提出:

厂网输变电设备更新改造。开展老旧输变电设备、重点隐患设备、自然灾害抵御设备、绿色低碳设备、电网保护自动化设备和电网运检装备等6个领域设备更新。到2027年,投运超30年老旧架空线路,投运超25年且能效不达标的变压器,投运超20年及以上故障频发的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投运超15年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装置全面完成改造升级,设备可靠性水平显著提高。

配电网提升改造。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开展“防灾抗灾”电网建设,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有序实施在运配变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绿色环保配电设备。到2027年,全面淘汰S9型以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不达标的配电变压器。

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大力推进智能开关站所、台区建设改造,推进配电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强5G、量子、北斗等新技术应用,持续提升配电网的“三遥”比例,加快输电线路通道智能终端加装和可视化改造。到2027年,配电网透明化建设全面实现,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换流站智能巡视全覆盖,输电线路可视化率达到100%。

附件1

温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围绕“绿色、高效、安全、智能”目标,聚焦能源生产、输配和利用三大领域,推动我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着力打造能源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一、推动能源生产领域设备更新

(一)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全部存量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推动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机组供热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集中供热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逐步推进分时分质计量。推荐使用保温新型材料和工艺,持续推进供热管道及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对服役时间超过20年、效率低下的热电机组、热网管道组织开展更新改建。开展核电企业供热改造,鼓励核电向周边企业提供高品质零碳核能工业蒸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风电设备更新。推动投产超15年或单机机组容量小于0.15万千瓦的风电机组以大代小。到2027年,风电以大代小累计更新3万千瓦。新建海上风电项目单机容量1.2万千瓦以上风机占比超90%,1.6万千瓦以上风机占比超4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光伏设备更新。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0.152万千瓦。推动新建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90%,到2027年在运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60%。推动光伏逆变器智能化升级,提升发电效率和安全性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五)水电设备更新。推动中大型水电站水轮机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温州供电公司)鼓励小水电站(装机容量小于5万千瓦)水轮机、水轮发电机、油压设备、励磁设备、电气设备等升级更新和增效扩容改造。(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温州供电公司)

二、推动能源输配领域设备更新

(六)厂网输变电设备更新改造。开展老旧输变电设备、重点隐患设备、自然灾害抵御设备、绿色低碳设备、电网保护自动化设备和电网运检装备等6个领域设备更新。到2027年,投运超30年老旧架空线路,投运超25年且能效不达标的变压器,投运超20年及以上故障频发的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投运超15年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装置全面完成改造升级,设备可靠性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国网温州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七)配电网提升改造。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开展“防灾抗灾”电网建设,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有序实施在运配变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绿色环保配电设备。到2027年,全面淘汰S9型以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不达标的配电变压器。(责任单位:国网温州供电公司)

(八)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大力推进智能开关站所、台区建设改造,推进配电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强5G、量子、北斗等新技术应用,持续提升配电网的“三遥”比例,加快输电线路通道智能终端加装和可视化改造。到2027年,配电网透明化建设全面实现,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换流站智能巡视全覆盖,输电线路可视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国网温州供电公司)

(九)石油储备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投产超过10年的石油储备设施更新改造,保障石油储备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提升石油储备设施安全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完成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30个以上、燃气厂站迁建改造8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推动能源利用领域设备更新

(十一)工业用能设备淘汰更新。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能效标准及淘汰目录,发挥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能效方面的硬约束作用,对企业不符合标准的用能设备要求进行淘汰更新。到2027年,对列入淘汰目录或不符合能效标准的设备全部淘汰,累计淘汰1795台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建筑节能改造。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三)公共交通新能源化转型。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辆。到2027年,力争各县(市、区)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以上,出租车新能源率达90%;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保障举措

(十四)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做好向上对接争取,第一时间、最大范围争取国家政策,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要素的对接争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温州市分行)

(十五)用好财税金融政策。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加强绿色发展税收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等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人行温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十六)强化电网接入保障。涉及电网接入的,电网公司要根据能源设备更新方案,积极做好项目接入,及时受理,简化程序,主动服务,加强并网安全管理,确保网源荷多元协调。(责任单位:国网温州供电公司)

(十七)加大土地和用能要素保障。鼓励设备更新采用节地技术和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不改变设备位置且更新后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更新前面积的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八)加强标准引领。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倒逼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绿色节能发展水平。到2027年,实现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节能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行业节能标准指标更加先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开展淘汰落后用能设备专项监察。重点核查企业使用明令淘汰和不符合能效标准的用能设备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及时淘汰更新落后用能设备,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项目清单,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要引导能源企业积极参与各项设备更新改造升级重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杜绝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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