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其中提到,昆明电网是云南电网主网架,是西电东送的主通道,主网风险高、配网基础弱,风险管控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是昆明电网主保护、开关及稳控装置拒动导致电网不稳定的风险长期存在,冬季重过载问题突出,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同塔、同沟、同走廊交叉跨越特性明显,山火、冰冻等自然灾害引发停电风险高。
原文如下: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2月31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昆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云南省电网: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30%以上;电网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并且波及昆明地区。
(二)昆明市城市电网: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云南省电网: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电网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并且波及昆明地区。
(二)昆明市城市电网: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云南省电网: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电网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
(二)昆明市城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云南省电网: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电网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
(二)昆明市城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上述分级标准不包括单个特大型负荷失电。
附录2
昆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林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昆明供电局、昆明警备区、武警昆明支队、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电力企业。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及管控等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发布、媒体报道等有关事项。
市委网信办: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控。
市委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发电企业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电力企业设施修复项目计划安排,必要时组织做好储备粮油的调拨供应工作;电力恢复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调查;负责组织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监控与查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协调电力抢修及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及早恢复供电;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商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确保应急无线电通信畅通。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工作;组织学校维护好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依法做好公共信息网络巡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行监测,事发地交通管制及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协调应急特种车辆通行。
市民政局:负责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群众的救助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财政承担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查重大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及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处置等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燃气企业做好燃气安全供应;负责维持和恢复城市应急供气、滇池流域外的排水及城市排灌站设施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力,疏导滞留旅客,优先保障发电燃料、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人员及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道路运输;指导地铁、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的应急处置。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和生活用水应急保障工作;协同市水文水资源局做好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督促供水企业启动应急供水措施。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供给和监测;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企业保障重要用户应急用油。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开展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心理干预等工作。
市应急局: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安置点,对滞留旅客实施临时安置救助;负责指导协调事件救援,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监控与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市广电局:负责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做好特殊时期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市林草局:负责做好森林火险预警及风险评估工作;协调电力抢修中林木砍伐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等市政设施的运行管理,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违法违规建设的治理。
市滇池管理局:负责滇池流域内城市排水维护和恢复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警及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有关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做好应急消防及救援工作。
昆明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驻昆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武警昆明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旅客转移疏散,为火车站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发布停运等有关信息。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负责确保应急通风及应急照明系统正常启用,组织地铁站内旅客转移疏散,及时发布停运等有关信息。
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水厂生产及市政泵站二次加压系统正常运行,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保障城市稳定安全供水。
昆明供电局:负责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优先恢复重要用户及中心城区电力供应,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应急电源。
发电企业:负责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证设备安全,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二、市应急指挥部专业组划分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设立各工作组协同开展工作。
(一)电力恢复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昆明供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昆明警备区、武警昆明支队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部门和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做好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应急供电;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二)综合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委金融办、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供电局、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部门和企业。
主要职责:落实应急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地铁等基本交通运行;督导受影响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自保电应急启动和临时应急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有序正常,组织应急救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昆明供电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社会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昆明警备区、武警昆明支队等部门参与。
主要职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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