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甘肃省兰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兰州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兰州市此次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的基本原则是“负荷优先、依法规范、效率优先、区域平衡、奖惩结合”,将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排名确定开发主体和建设容量。
文件显示,此次评分标准中“新增负荷产业带动部分”占30分。
具体包括,企业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投资计划方案合理可行,引导新能源产业与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以“6+X”先进制造业产业及产业链(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数据信息6个千亿级产业,新能源、航空航天、新型建材、食品加工、绿色环保、氢能、核能等一批百亿级产业)为消纳负荷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此前,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甘肃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法(试行)》暨分解下达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根据通知,下发兰州市风光电项目指标规模为2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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