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海南省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开展儋州市绿电直供方案研究编制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
公告提到,为解决儋州洋浦海上风电资源优势与属地电网消纳困难、绿色低碳产品出口认证与属地用电结构溯源不清、用电成本居高不下与绿色低碳产品商业模式无法闭环等突出矛盾问题,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绿电直供方案研究编制工作。
其中指出,积极响应国家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要求,以儋州工业新增用能项目为例,研究儋州市绿电直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探索绿色电力供应新模式,探讨绿电直供试点项目落地可行性,提出项目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及具体举措,促进儋州市新能源高质量开发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占比,推动实现“双碳”目标。
详情如下: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开展儋州市绿电直供方案研究编制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和中共儋州市委(洋浦工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样板间的决定》相关精神,为解决儋州洋浦海上风电资源优势与属地电网消纳困难、绿色低碳产品出口认证与属地用电结构溯源不清、用电成本居高不下与绿色低碳产品商业模式无法闭环等突出矛盾问题,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绿电直供方案研究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积极响应国家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要求,以儋州工业新增用能项目为例,研究儋州市绿电直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探索绿色电力供应新模式,探讨绿电直供试点项目落地可行性,提出项目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及具体举措,促进我市新能源高质量开发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占比,推动实现“双碳”目标。
二、参加遴选条件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涵盖相关专业并具备相应绿色低碳、绿电直供编制能力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从事绿电研究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并至少具备1-2名中级以上绿色低碳管理编制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同类型案例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报名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需提供四张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服务费用报价。项目服务费用35万元以内。
(九)方案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甲方反馈修改意见后,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送审稿。
(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根据项目内容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绩效等工作方案。
(四)项目管理团队资料,包括团体人员职称、分工、自身管理人员、社保证明等。
(五)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一)上述所提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3份。
(二)册子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同时提供册子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四)册子及光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审查方式
我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报单位中选取1家单位作为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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