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深化价格改革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电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对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不仅是对煤电价格机制的一次重大革新,更是对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的有力支撑。该机制区分煤电的电能量价值与容量价值,旨在引导煤电与新能源等市场主体协同发展,共同促进电力系统的经济性与稳定性。
精准施策
破解煤电发展困境
在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煤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煤电企业在灵活性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新能源接入带来的系统调节需求。这不仅影响了电力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也对煤电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构成了威胁。
因地制宜,科学制定补偿标准。针对煤电行业的困境,建立科学合理的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这一机制旨在通过经济激励手段,引导煤电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提高其灵活性和调节能力,同时保障其合理的投资收益。首先,分区施策,灵活调整补偿比例。考虑到不同地区煤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转型需求,应因地制宜制定煤电容量电价补偿政策。其次,细化成本构成,确保合理补偿。在制定煤电容量电价时,应明确煤电企业的固定成本构成,包括折旧费、修理费、人工成本等各项费用。通过细化成本构成,更加准确地反映煤电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从而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再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煤电企业的经营状况适时调整补偿标准,以保障煤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多措并举,共促煤电稳健发展。除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外,还应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共同推动煤电行业的稳健发展。首先,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各地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煤电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专项补贴、低息贷款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其次,推动煤电联营与市场化交易。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电网企业等开展联营合作,共享资源、共担风险。完善煤电市场化交易机制,促进煤电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其经营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再次,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支持煤电企业加大在清洁高效燃烧、灵活调节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机组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优化布局
促进电力协调发展
我国电力供需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平衡现象。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需求旺盛,但本地电力资源相对匮乏;而西部地区资源丰富但消纳能力不足。这种供需矛盾不仅影响了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还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强化电网互联,提升跨区输送能力。为缓解区域供需矛盾、促进电力协调发展,应强化电网互联建设、提升跨区电力输送能力。首先,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应加大特高压电网的投资力度,构建坚强智能电网,提升跨省跨区电力输送能力。其次,完善省间交易机制。建立健全省间电力交易机制,明确容量电价补偿方式和分摊比例。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等方式,降低交易风险,保障各方利益。再次,推动区域电力市场融合。加强区域电力市场的融合发展,打破市场壁垒,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推动区域电力市场的互联互通和协同运作,实现电力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促进电源结构优化,提升系统灵活性。为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还应促进电源结构的优化调整。首先,加大新能源建设力度。继续加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建设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加强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发电效率。其次,推进储能技术应用。应鼓励储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通过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电池储能等方式,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应加强对储能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推动其商业化应用进程。再次,引导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煤电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提升其调峰调频能力。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等手段,推动煤电机组向高效、清洁、灵活方向发展。
强化监管
保障电力市场公平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乱象时有发生。部分发电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监管机制不健全也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频发。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电力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需要加大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电力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范围。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电力市场监管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次,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对电力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再次,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加强电力市场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市场运行数据、交易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提高市场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构建多方共治格局,形成监管合力。为形成监管合力、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应构建多方共治的格局。首先,加强政府监管。强化政府部门在电力市场监管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通过政府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确保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公平竞争。其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电力市场监管工作,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技术支持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和规范引导,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再次,引入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和媒体积极参与电力市场监管工作,发挥其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和处理流程,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通过引入社会监督,促进电力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作者单位: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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