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谋划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建立完善新能源项目库,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原则,精准帮扶,积极争取大型项目列入国家、省相关规划,推动成熟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早日竣工。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我市高唐“渔(农)光一体”生态立体开发田园综合体等8个项目瓦入选2024年山东省市场化并网项目公示名单,获批装机规模65.47万千瓦。
二是超额完成省下达消纳任务。根据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科学合理设定各县(市、区)中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5月21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2023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鲁发改能源〔2024〕367号),我市2023年完成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完成下达任务110%以上,受到通报表扬,全省仅3市。
三是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增长。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推动布局一批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鼓励各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加大力度推进整县光伏开发。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同比增长20.08%、占比提高3.48个百分点,储能同比增长243.67%、占比提高0.77个百分点。1-4月份,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17%。